今年10月是全国第12个“敬老月”,10月14日(农历九月初九)是全国第9个法定“老年节”。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1年全市“敬老月”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和系列公益活动。结合建党百年,将“敬老月”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动员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传递党组织的关心和关怀。重点对获得“七一勋章”“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以及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百岁老人走访慰问活动,宣传长寿的养生生态和文化,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帮扶服务。开展青年志愿者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各类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二)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围绕老年人“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智能手机的问题,开展智能手机使用培训送书活动。引导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掌握出示健康码、扫码支付、出行、就医等生活便利化技能。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保留部分人工窗口和志愿服务岗,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三)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室、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老年护理站、老年食堂、老年大学以及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养老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积极主动宣传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以及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贵州省老年人健康生活手册》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老年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推动医养签约合作,促进医养服务衔接。利用智慧健康养老技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深入开展敬老爱老模范事迹的宣传倡导。持续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全国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关爱老年人?社保有温度”宣传活动,就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社保经办“适老化”服务具体举措等进行广泛宣传。
(五)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帮扶工作。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六盘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敬老月”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涉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侵权纠纷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关注度。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以及“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大对购物短片广告和医药、保健食品广告播出治理力度和涉老商业广告的监播力度。开展老年用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布老年用品消费提示,加大老年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打击“神医”“神药”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电信网络反诈骗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老年社会组织、老年文艺团体、老年体育协会等组织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艺汇演、歌唱比赛、主题宣读、书画摄影展览、健身大会、重阳登高等老年人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太极拳、八段锦、柔力球、健步走、门球等老年体育活动和比赛。支持老年人参与科教文卫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合作。要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重点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各市(特区、区)老龄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突出行业特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措施。“敬老月”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不举办大规模集体性聚集活动。
(三)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敬老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所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健康中国”微博,以及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将于10月14日前后同步发起“乐享智慧老年生活”的话题讨论。请各地各单位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政务平台,积极组织参与话题互动,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