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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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卫生计生、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

2、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拟订和实施全市防治艾滋病规划和措施。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审查。

4、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

8、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负责拟定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9、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降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1、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12、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制定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14、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组织拟定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安全规章,指导、督促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公共场合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技术、质量等安全监督管理。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3 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后勤服务、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目标管理等工作。

2.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政务服务科)。

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制建设和应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信访和政务服务工作。

3.规划科技信息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口帮扶、卫生科技下乡等工作。

4.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县、特区、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医政医管与基本药物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药物政策、采供血机构管理和医务人员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及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建议;指导公民无偿献血工作;承担外国医疗团体来市短期行医审批工作;负责市级护士执业注册许可。

6.基层卫生与计划生育科。

拟订基层卫生计生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监督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政策的落实;负责完善相关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及服务工作;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7.妇幼健康服务科(出生缺陷干预科)。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干预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并发症及病残儿鉴定等工作;负责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依法规范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8.中医药管理科。

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技术准入制度;指导中医药临床教学、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9.计划生育管理科。

拟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责任目标;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建立计划生育考核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指导实施“一票否决”制;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一票否决”制;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各县、特区、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市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和市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10.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提出降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拟订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11.宣传教育科。

拟订卫生计生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12.财务科。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和公产管理工作,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对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财务监督以及绩效评价;指导所属单位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

13.人事科(保健科)。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99个,其中行政(参公)编82个、事业编17个。目前,在职职工79人,离退休职工56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19年,本部门总收入8123.84万元,较上年增加6187.35万元,主要是本年下拨县区资金5679万元纳入预算,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0.92万元,较上年增加6006.5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4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上年结转322.93万元,较上年减少20.1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总支出8123.84万元,较上年增加6187.35万元,主要是本年下拨县区资金5679万元纳入预算,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0万元,较上年增加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原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39.38万元,较上年增加617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6万元,较上年增加2.63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19年,本部门总收入8123.84万元,较上年增加6187.35万元,主要是本年下拨县区资金5679万元纳入预算,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322.93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0.92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40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0万元,较上年增加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原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39.38万元,较上年增加617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6万元,较上年增加2.6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19年,本部门总支出8123.84万元,较上年增加6187.35万元,主要是本年下拨县区资金5679万元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422.12万元、项目支出6701.7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0万元,较上年增加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原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39.38万元,较上年增加617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6万元,较上年增加2.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09.44万元,较上年增加6183.33万元,主要是本年下拨县区资金5679万元纳入预算,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0.92万元,较上年增加6006.5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4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8.53万元,较上年减少24.1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109.44万元,较上年增加6183.33万元,主要是本年下拨县区资金5679万元纳入预算,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9.4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0万元,较上年增加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原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24.98万元,较上年增加617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6万元,较上年增加2.63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7800.92万元,较上年增加6207.5万元,主要是本年下拨县区资金5679万元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422.12万元、项目支出6378.8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0万元,较上年增加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原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16.45万元,较上年增加619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6万元,较上年增加2.6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422.12万元,较上年增加62.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53.6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18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114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19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牌号:贵B98003/贵B98598),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89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19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列入项目支出中,未在基本支出中体现。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89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19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40.04万元。其中:办公费12.11万元、邮电费4.16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万元、其他费用9.89万元。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其中:卫生健康项目20万,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19年,本部门共有预算项目24个,项目名称分别是考试考务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补助、驻村及大连挂职干部体检费用、卫生健康宣传经费、医疗专家走进凉都活动经费、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经费、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经费、医政及基本药物管理工作经费、妇幼健康服务经费、健康扶贫工作经费、驻村干部健康小药箱及药品、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补助、村医补助市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公共卫生市级补助、建设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市级补助、重大公共卫生及应急经费、麻风病市级补助、中医药发展高峰论坛、市直单位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人口计生公益金、利益导向资金市级补助、计划生育手术费市级补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级补助。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19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2辆,账面价值59.94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19年,本部门办公用房不归属本单位,未纳入本单位固定资产。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19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9年,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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